为加强和规范雷电灾害防治,国家和省发布了《*人民共和国气象法》、《**确实需要保留行政审批项目行政许可决定》、《防雷减灾管理办法》、《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》、《防雷设备设计审查竣工验收条例》等一系列加强防雷安全的法律法规,对科学防雷提出了明确要求。
雷电预警周期短,难度大,瞬间影响严重,灾害严重。
因此,防雷减灾必须坚持预防为主、预防与控制相结合的方针,提前采取工程技术措施,科学有效地设防,较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雷电灾害。
科学防雷工程措施主要包括:1。防雷装置按国家标准和规范设计安装;2。安装的防雷装置应定期检测和维护;3。应提前进行雷击风险评估。
防雷装置是一括外部防雷措施和内部防雷措施在内的综合系统。外部防雷措施主要包括闪光装置、引线、屏蔽、接地装置等,内部防雷措施主要包括合理布线、等电位连接、屏蔽(隔离)、浪涌保护器安装(SPD)等等。外部防雷工程技术措施主要起防雷作用;内部防雷工程技术措施主要起防雷电感应作用;采取综合防雷措施,确保防雷安全。
科学有效的防雷工程措施不仅要考虑防雷对象的地理、地质、土壤、气候条件和周围环境,还要充分考虑防雷对象本身(包括建筑高度、面积、使用等)。因此,根据其重要性、使用性质、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,对地理、地质、土壤、气象、环境条件、雷电活动规律和受保护物的特点进行分类。
新工程防雷装置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、施工和投入使用,可大大降低投资成本,从源头上保证防雷安全。新工程防雷装置由防雷工程专业单位设计施工,确保防雷装置的设计和施工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。
通过防雷专业机构设计技术评价、施工跟踪检测、气象机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,可及时发现和消除防雷安全风险,否则整改投资成本高,施工困难,甚至留下不可弥补的永久性安全风险。
投入使用的防雷装置需要定期维护,并通过防雷专业机构的定期检测,以确保长期有效。一般防雷装置每年检测一次,爆炸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每六个月检测一次。否则,故障防雷装置不仅不能发挥防雷作用,甚至成为防雷隐患。
防雷的关键对象是大型建筑工程、重点工程和爆炸危险环境。一旦发生雷击,损失和影响可能非常大。
因此,在对这些项目进行初步论证时,有必要委托防雷专业机构进行雷击风险评估,提前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,提高后期具体设计的效率和可行性,有效提高防雷能力,较大限度地避免雷击事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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